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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旅游局等部门关于加快全省旅游经济发展意见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旅游局等部门关于
加快全省旅游经济发展意见的通知
(皖政办[2004]7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旅游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关于加快全省旅游经济发展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九月二十二日

关于加快全省旅游经济发展的意见

(省旅游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农委 2004年9月10日)


  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抓‘两山一湖’,促全省旅游,带安徽经济”的战略部署,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省旅游业的恢复振兴,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全国著名旅游目的地,拟在全省开展创建旅游经济强县、创建“农家乐旅游区(点)”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和加快组织实施旅游商品产销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两项“创建活动”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优化县域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为重点,鼓励一批资源丰富、基础较好的旅游大县加快发展旅游业,全面提升县域旅游产业素质;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帮助农民脱贫致富为重点,在条件成熟的地区率先组织农民充分利用当地旅游资源大力发展旅游“农家乐”,促进农民增收,活跃农村经济。
  近期的创建工作目标是,立足实际,在有条件的地区,争取2004年先创建6—8个旅游经济强县,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年推进,力争在2007年全省旅游强县达到10—15个。2004年创建10个有一定特色和品位的农家乐旅游点,到2007年达到30个,在此基础上,创建3-5个农家乐旅游区。
  (二)创建活动内容
  1.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黄山规划委员会暨全省旅游指导委员会工作会议和全省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座谈会精神,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县开展创建活动。促进创建县政府高度重视旅游工作,把旅游业发展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县域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按照可持续发展战略进行旅游产品的开发和建设,实现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开发建设,高标准经营管理,充分发挥旅游对相关产业的拉动作用和“富民、利民”功能。广泛宣传创建旅游农家乐活动对促进旅游业发展、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农民依托当地旅游资源,积极主动地开展旅游农家乐活动,使之在有条件的地区成为发展经济的新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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