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
进一步加强全省项目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2004]169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做好项目工作,保持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的持续增长,推动国民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省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努力确保全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的完成,促进我省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附件:1、青海省2004年超计划完成投资任务分解情况表
2、青海省2004年重大项目实施滞后情况表
3、青海省2004年四季度重点前期项目工作安排表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4年9月)
今年以来,全省固定资产投资保持平稳增长,但投资增速相对较低,增幅较往年有较大回落,投资形势严峻。为确保全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的顺利实现,促进全省经济的持续健康快速增长,现就加强全省项目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调整思路
自去年下半年起,国家为了抑制部分地区和行业的投资过热增长,相继出台了包括加大信贷调控力度,提高部分行业资本金比例,对电解铝、钢材、水泥、铁合金、焦碳、房地产等行业停止贷款审批等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目前这些政策措施已取得了明显有效的调控效应,部分地区和行业投资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了初步控制,国民经济保持了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从我省情况看,今年以来全省固定资产投资一直呈较低增长态势,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增幅也较往年呈现了较大回落。同时,随着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的显现和扩大,继续保持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快速增长的压力较大。对此,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必须认清当前我省面临的严峻形势,积极调整工作思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强化项目意识,加强项目建设工作,以项目为载体,通过项目建设来促进全省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增长,进而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扩大就业和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保持全省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二、全力以赴抓好后几个月的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
目前距离年底只有三个月时间,要确保完成年初既定的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压力较大。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自我加压,毫不松懈地抓项目、促投资,努力促进全省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进一步增长,保证年初既定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保持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有力拉动。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集中精力,扎扎实实地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集中力量做好项目和资金的落实工作。对于我省已上报国家的项目,各部门要抓紧向国家有关部委汇报,做好衔接和协调工作。按照《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对所有上报项目要逐个落实,其中需由国家审批和核准的项目,要认真抓好审批前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尽早落实审批和核准手续;由我省自行核准或备案的项目,必须督促项目业主尽快完善各项建设条件,抓紧进行核准或备案,促使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同时,各级发展和改革委(计划)、财政等部门要认真抓好今年国债等各类资金的落实和计划的下达工作。省发展和改革委、交通厅、水利厅、农牧厅、扶贫办等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争取已筛选上报国家的项目能够尽快下达投资计划。对国家已下达的计划,请各级财政部门尽快将建设资金拨付到位,促使项目按计划实施。各级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资金安全使用和足额用于项目建设。
(二)突出抓好重大支撑项目的建设工作。今年后几个月,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狠抓工程进度,集中力量抓好重大支撑项目的建设工作,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和完成相应的工作量。
一是对现代农业示范、退耕还林、青海复合肥、德尔尼铜矿、苏只水电站、格尔木30万千瓦燃气电站、英世泰和马铃薯系列产品深加工生产线等目前由于各种原因尚未开工建设或年内无法完成计划目标的重大项目,项目业主和有关部门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克服困难,加快前期和工程建设工作进度,力保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和完成相应的投资量(具体项目及任务安排见附表)。
二是对目前进展较为顺利,年内能够按计划或超计划完成投资的重大项目,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组织施工力量,促投资、保增量,在完成计划投资的基础上尽可能力争完成更多的投资量,确保这些项目对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的拉动作用。农林牧水方面,省水利厅、畜牧厅及各州地市政府要突出抓好人畜饮水、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能源建设等工程,加大督促协调力度,严格工期和质量要求,加快项目施工进度;工业及高新技术方面,项目单位要重点抓好100万吨钾肥、青海碱业有限公司90万吨纯碱、省投资集团公司40万吨铝加工、西部矿业15万吨铝加工、青海锂业有限公司盐湖提锂及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化示范工程等项目,要通过加强施工管理,加快设备安装,充分挖掘现有设备生产潜力,力争项目完成更多的投资量;能源建设方面,有关项目单位要抓好拉西瓦水电站、康扬水电站、青岗峡水电站、群科送变电等项目的建设工作;交通建设方面,省交通厅和有关项目单位要加大机械和人力的投入,集中力量抓好姜路岭至清水河公路、西宁至塔尔寺公路、西宁至大通公路、西宁市南北过境公路等项目的建设工作,促使项目进一步加快工程进度,保证完成原定工程量(具体项目及任务安排见附表)。
(三)积极做好信贷资金的引导和落实工作。对目前我省还需银行信贷资金扶持但贷款尚未落实的重点项目,各地政府和项目主管部门要主动为项目业主和金融机构牵线搭桥,督促项目单位加强与各金融部门的联系,积极配合金融部门做好项目的评估、审贷等工作,努力落实好银行信贷资金,完成项目建设资金的补位。对于今年已确定的开行贷款项目,有关部门要逐个督促项目单位抓紧完善担保、资产抵押等贷款手续,协调开行尽快下达贷款计划,促使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形成工作量。
(四)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必须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意识,坚持把项目管理工作抓紧、抓实。要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项目合同制等完善项目建设和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细则》,完善以招投标为核心的项目管理制度,促使投资和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化、法制化。要加强对项目的稽察工作,全省发展和改革(计划)、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项目稽察力度,严肃查处挤占挪用建设资金、违法招投标等行为,对稽察中发现的问题要实行通报披露制度并限期整改。
(五)加快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做好《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贯彻和落实工作,按照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我省投资体制改革,形成企业自主决策、政府宏观调控的新型投资管理体制。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省发改委抓紧做好有关配套政策和管理办法的研究制定工作,为推进全省投资体制改革提供相关的政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