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快培育农牧区消费品市场
一是搞好农牧区消费品市场网络建设。各地要在抓紧制定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基础上,加快农村牧区消费品市场网络建设,大力培育农牧区新型流通方式,以县城和中心城镇为重点积极发展连锁超市、便利店,并结合当地实际,逐步以连锁经营、统一配送等新型经营方式改造传统的农牧区集贸市场。力争用5—7年的时间初步建成以县城为重点、乡镇为骨干、村为基础的农牧区消费品零售网络。二是开发适合农牧民消费的工业品。发展适合农牧民消费水平的操作简单、价格适宜、不易损坏的工业消费品。三是大力改善农牧区消费环境,着力搞好农牧区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家用电器、电信等产品进入农牧区市场创造良好的环境。同时,要开展符合农牧区特点节假日、旅游等消费活动,探索发展农牧区消费信贷,活跃农牧区市场。
(三)发展完善农业生产资料市场
继续依托供销合作社主渠道做好化肥、农药等农资商品的调拨、储备和供应工作。积极发展连锁经营,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农资企业采取特许经营的形式吸收小农资经营企业加盟;鼓励各类投资主体通过新建、兼并、联合等方式参与农资经营;允许农资生产企业建立销售网络,健全农资服务体系,开展配送、加工、采购和技术服务及农机具租赁等多样化服务。农资经营企业要加强与生产企业协调合作,为农牧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促进农资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四)建立和完善农牧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
要加大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力度,建立以乡镇、社区绿色文明回收为基础,以分类回收和集中加工利用为主体的新型回收利用网络体系,提高农牧区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水平。
(五)下大力气做好农畜产品出口工作
各地要从政策、资金上扶持农牧业龙头企业调整农畜产品结构,扩大农畜产品出口种类,培育新的出口增长点。其中,农产品出口方面重点扶持具有高原特色的蚕豆、蜂蜜、菜籽粕、胡萝卜、马铃薯、大蒜、中藏药材等生产加工基地建设;畜产品出口方面重点扶持藏毯、羊毛、羊肠衣、牛羊肉制品等生产加工基地建设。要加强出口产品信息化建设,及时通报国内外农畜产品市场供求信息和动态,为农畜产品出口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同时,加强出口农畜产品检验检疫工作,提高农畜产品的安全质量。
(六)实行农畜产品物流优惠政策
各级政府要对现有农畜产品物流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逐步推动农畜产品物流企业向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各地要针对农畜产品流通特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以冷藏、低温仓储和运输为主的农畜产品冷链系统。制定合理的农畜产品铁路运输价格,公路运输要开通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从事鲜活农产品运输的经营户可按《青海省“绿色通道通行证”核发管理办法(试行)》向当地农牧业、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绿色通道通行证”,免缴公路通行费。坚决杜绝针对农畜产品运输的乱收费、乱罚款行为,为农畜产品流通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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