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关于青海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预警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建立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预警机制是增强整治工作预见性、主动性的需要。
  自2001年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以来,实践表明,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扰乱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或事件,有相当数量是完全可以消除在萌芽状态的,关键是必须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监控反应机制。建立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预警机制,能够较好地监控和掌握市场经济秩序中的动态情况,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做到预防为主,降低整治成本,提高整治成效。
  二、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预警机制的主要内容
  建立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预警机制是一项探索性的工作,要先进行试点,再全面推开。目前主要围绕假冒伪劣产品的整治,以“重点产品、重点市场”为主要监控对象建立预警机制。主要内容包括:
  (一)定期召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动态情况分析会,对一定时期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情况进行归纳、分析,及时把握动态,对发展趋势做出预测,对市场经济秩序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和存在的带普遍性的情况通过预警公报的形式发出预警,以引起重视。
  (二)选择一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产品及相关产品流通的重点市场实施预警监督。其中,重点产品包括食品(食用盐、边销茶、大米、食用油、调味品、猪肉)、药品、医疗器械、农资(化肥、农药)、建材和汽车配件,相应的重点市场暂确定为36家批发量大、有影响的市场(名单附后)。
  (三)预警方式:对市场经济秩序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和被纳入预警监督的重点产品、重点市场出现的违规行为实施黄牌警告、红牌处罚和黑牌公布三种预警监督措施,即对首次违规行为实行黄牌警告,对两次违规行为采取红牌处罚(由相应的执法部门依法行使处罚),对三次违规行为列入黑名单,并通过《青海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同时建立备案登记查询制度,将违法违规者的名单在网上发布,并实施相应的处罚。
  三、省和州(地、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在实施预警机制中的职责
  (一)省整规办职责
  负责定期召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形势分析会,发布预警公告,分析、汇总监控对象出现的违规违法信息,并对首次出现违规的情况发出黄牌警告,向社会公布列入黑名单的产品和市场,组织有关部门对跨地区的违规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处理。由于地方政府限制执法部门进行监督检查,造成当地市场违法违规产品泛滥的,由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向当地政府通报。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