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时限为2005年9月底。
(二)区级绿地建设任务市内五区及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共需建设绿地941公顷。其中公共绿地(包括区级公园、社区公园、游园、街头绿地)156公顷,单位附属绿地和居住区绿地(社区公园游园除外)785公顷。
具体任务分解如下:
1.金水区:建设公共绿地45公顷,其中区级公园3个,面积不少于15公顷,社区公园、游园、街头绿地25个,面积不少于30公顷。辖区内单位和居住区建成附属绿地270公顷,新建花园式单位和绿化达标生活区25个。
2.中原区:建设公共绿地28公顷,其中区级公园2个,面积不少于10公顷,社区公园、游园、街头绿地18个,面积不少于18公顷。辖区内单位和居住区建成附属绿地187公顷,新建花园式单位和绿化达标生活区25个。
3.二七区:建设公共绿地28公顷,其中区级公园2个,面积不少于10公顷,社区公园、游园、街头绿地18个,面积不少于18公顷。辖区内单位和居住区建成附属绿地162公顷,新建花园式单位和绿化达标生活区25个。
4.管城回族区:建设公共绿地25公顷,其中区级公园2个,面积不少于10公顷,社区公园、游园、街头绿地15个,面积不少于15公顷。辖区内单位和居住区建成附属绿地86公顷,新建花园式单位和绿化达标生活区16个。
5.惠济区:建设公共绿地10公顷,其中区级公园1个,面积不少于5公顷;社区公园、游园、街头绿地5个,面积不少于5公顷。辖区内单位和居住区建成附属绿地40公顷,新建花园式单位和绿化达标生活区9个。
6.郑州高新开发区:建设公共绿地10公顷,单位附属绿地和居住区绿地20公顷,新建花园式单位和绿化达标生活区8个。
7.郑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公共绿地10公顷,单位附属绿地和居住区绿地20公顷,新建花园式单位和绿化达标生活区8个。
完成时限为2005年9月底。
四、其他相关指标达标任务及责任单位
(一)生态建设
1.城市大环境绿化扎实开展。通过市区、城郊各类防护林带建设、生态林建设、绿色通道绿化、主要道路和出入市口环境整治绿化等,整治、改造、绿化城市规划区内的路、河、渠和城乡结合部,形成市区近郊和城乡一体的大环境绿化体系。责任单位:市规划局、交通局、水利局、林业局,郑铁分局,各区政府。
2.提高生活垃圾、污水接纳和处理能力。完成垃圾综合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建设,2005年达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60%以上,污水处理率35%以上。责任单位:市市政局、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