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郑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郑政办[2004]7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四年十一月八日
郑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方案
为加快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步伐,实现2005年把我市建成国家园林城市的目标,依据《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打造舒适优美的人居环境为目标,以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公园、游园为重点,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大力推进中心城区公共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的发展,全面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水平,把我市建成绿地总量适宜、分布均衡、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森林生态城市。
二、建设目标
2005年,郑州市中心城区建成区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即建成区范围内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5%,绿地率不低于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6.5平方米,组织管理、规划设计、景观保护、绿化建设、园林建设、生态建设、市政建设等指标达到建设部规定的标准要求。
三、园林绿化建设任务及责任单位
(一)市级绿地建设任务
建设公共绿地855公顷。包括:西流湖公园一期108.69公顷,商城遗址公园40公顷,北环公园9.7公顷,文化公园二期工程8.7公顷,航海广场二期工程6.4公顷,月季奇石公园7.3公顷,李家门公园11公顷,西北环路两侧绿地140公顷,郑花公路两侧绿地80公顷,熊儿河滨河公园57.64公顷,金水河滨河公园上下延伸新建绿地20公顷,七里河公园93公顷,郑州植物园50公顷,青少年公园12.7公顷,市区铁路沿线整治新建绿地60公顷,107国道整治新建绿地100公顷,新建、改建道路增加绿地80公顷。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市执法局、拆迁办、财政局、市政局、园林局,有关综合整治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