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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林业局等部门关于加快林业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林业局等部门关于加快林业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郑政[2004]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林业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开办、农业结构调整办、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农行省分行营业部等部门制定的《关于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关于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意见

(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开办、市农业结构调整办、

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农行省分行营业部 2004年11月12日)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林业厅等部门关于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豫政〔2004〕57号)和《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郑文〔2003〕166号),加快我市林业产业发展,建生态郑州、创效益林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转变观念,提高对林业产业发展的认识
  林业产业是以培育、加工、利用森林资源为主的基础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林业产业,既是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又是调整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
  改革开放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商品用材林、经济林、林木种苗花卉等资源培育业和人造板等木材加工业稳步增长;森林旅游业快速发展;林产品交易市场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林业产业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市林业产业还存在不少问题:森林资源总量不足,林业产业结构不合理;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少,林产品加工水平低;林产品市场体系不健全。林业产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增加农民收入中的作用和潜力还远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要破除传统的林业经营观念,遵循“林业资源、环境和产业协调发展”的现代林业思想和理念,转变观念,提高认识,从实际出发,强力推进林业产业的发展,为我市的林业可持续发展,特别是森林生态城建设、风沙源综合治理、嵩山山脉水源涵养林等各项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增添强劲的动力,提供有力的经济支持。
  二、立足实际,明确林业产业发展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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