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
创新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
(2004年7月7日 鲁发[2004]18号)
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实施“科教兴鲁”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核心竞争力,加快我省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作如下决定。
一、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中的决定性作用
1.当前,影响我省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是经济结构不尽合理,经济增长方式粗放。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发展科学技术放在更加重要、更加突出的位置,依靠科技进步,积极推动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增强发展后劲;大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把经济社会发展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特别是要充分发挥高新技术的先导作用。高新技术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主要标志。要继续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这一“亮点”,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能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进一步端正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效益为中心,以人才为根本;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重点发展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三大领域;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围绕发展高新技术,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加强农业科技和县域科技工作;突出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突出产学研的结合,突出高新技术的产业化,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引导和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
二、统筹规划,突出高新技术优势与重点
3.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抓紧组织编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及“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从全局和战略高度,研究确定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海洋、能源、环境等领域的重大科技专项和科技攻关重点,加强对上衔接,争取有一批重大科技项目进入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规划要结合当地实际,发挥自身优势,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有针对性地选择科技项目,在国内外更大的范围整合科技资源,通过规划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为“十一五”发展储备后劲。规划要把自主知识产权创新、科技项目的产业化与科技成果转化所形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重要指标。
4.科技规划要与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相适应。发挥大中城市和城市群的科技带动作用,一方面要规划建设好山东半岛高新技术产业带,推动半岛城市群和半岛制造业基地建设;另一方面要注重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高新技术产业建设,实现经济欠发达地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突破。科技规划要与产业发展规划、工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加大技术改造力度,重点规划建设、扶持一批特色产业研发基地和特色产业基地,强化上、中、下游配套产品的开发,拉长汽车、船舶、服装、食品、石化、家电、电子信息等产业链条,培育山东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带,加快制造业强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