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大中型水库和重点小型水库大坝出现裂缝、滑坡、渗漏、管涌等可能导致溃坝的险情;
6、水库所在区域发生地震,对水库大坝、输水泄洪设施造成损坏;
7、其他可能导致大中型和重点小型水库溃坝的情况;
8、小型水库垮坝淹没城镇、村庄及重要设施;
9、河流、沟道洪水急涨,围困20人以上、30人以下,并威胁生命安全;
10、持续干旱造成干旱山区整片集中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生活用水发生危机;
11、因水源干枯或不足,造成地级以上城市城区20—30%人口严重缺水,影响城市居民正常生活秩序。
Ⅲ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发生局地暴雨洪水,集中死亡10人以上、20人以下,或房屋倒塌严重,影响200人以上、500人以下群众正常生活;
2、中小河流发生超标准洪水;
3、小型水库水位达到设计洪水位,上游来水继续增加或预报继续增加,水库水位继续上涨;
4、小型水库水位达到设计洪水位,输水泄洪设施出现险情,影响正常泄洪;
5、小型水库大坝出现裂缝、滑坡、渗漏、管涌等可能导致溃坝的险情;
6、其他可能导致小型水库溃坝的情况;
7、河流、沟道洪水急涨,围困10人以上、20人以下,并威胁生命安全;
8、持续干旱造成干旱山区整片集中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生活用水发生危机。
Ⅳ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发生局地暴雨洪水,集中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或房屋倒塌严重,影响100人以上、200人以下群众正常生活;
2、河流、沟道洪水急涨,围困5人以上、10人以下,并威胁生命安全。
四、农业灾害应急预警标准
1、重大冻害应急预警标准
Ⅰ级:受灾面积(指因灾害造成田间农作物产量损失一成以上的面积)占全省耕地面积的20%以上,或畜牧业预计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
Ⅱ级:受灾面积占全省耕地面积的15—20%,或畜牧业预计直接经济损失3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Ⅲ级:受灾面积占全省耕地面积的10—15%,或畜牧业预计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
Ⅳ级:受灾面积占全省耕地面积的10%以下,或畜牧业预计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2、特大病虫害应急预警标准
Ⅰ级:病虫害发生面积占作物种植面积的50%以上。
Ⅱ级:病虫害发生面积占作物种植面积的35—50%。
Ⅲ级:病虫害发生面积占作物种植面积的15—35%。
Ⅳ级:病虫害发生面积占作物种植面积的15%以下。
五、气象灾害应急预警标准
Ⅰ级:一次性灾害造成灾区下列后果之一的。
1、倒塌房屋3000间以上,损坏房屋5000间以上;
2、死亡30人以上;
3、预计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Ⅱ级:一次性灾害造成灾区下列后果之一的。
1、倒塌房屋1000间以上、3000间以下,损坏房屋3000间以上、5000间以下;
2、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
3、预计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Ⅲ级:一次性灾害造成灾区下列后果之一的。
1、倒塌房屋100间以上、1000间以下,损坏房屋1000间以上、3000间以下;
2、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
3、预计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Ⅳ级:未达到Ⅲ级标准的。
六、森林火灾应急预警标准
Ⅰ级:受害森林面积1000公顷以上。
Ⅱ级:受害森林面积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
Ⅲ级:受害森林面积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
Ⅳ级:受害森林面积1公顷以下。
七、草原火灾应急预警标准
Ⅰ级:受害草原面积8000公顷以上,或预计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或重伤20人以上,或死亡10人以上,或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20人以上。
Ⅱ级:受害草原面积2000公顷以上、8000公顷以下,或预计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或重伤10人以上、20人以下,或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死亡和重伤合计10人以上、20人以下。
Ⅲ级:受害草原面积100公顷以上、2000公顷以下,或预计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或重伤10人以下,或死亡3人以下。
Ⅳ级:受害草原面积在100公顷以下。
八、火灾事故应急预警标准
Ⅰ级:一次事故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
1、死亡10人以上;
2、重伤20人以上;
3、死亡、重伤20人以上;
4、受灾50户以上;
5、预计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Ⅱ级:一次事故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
1、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
2、重伤10人以上、20人以下;
3、死亡、重伤10人以上、20人以下;
4、受灾30户以上、50户以下;
5、预计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Ⅲ级:达不到Ⅱ级标准的。
九、公路交通事故应急预警标准
Ⅰ级:一次事故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
1、死亡30人以上,或受伤100人以上;
2、预计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载有易燃、易爆、化学、核料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事故,造成特别重大严重后果的。
Ⅱ级:一次事故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
1、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