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政事职责分开、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监管的要求,建立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的用人制度。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促进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规范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等管理环节,逐步做到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
15、最大限度地发挥高层次人才的作用。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推行科技研发项目招标和首席专家负责制,为优秀专家施展才华提供舞台。大力推进产学研联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进程,力求做到用好一个人才,带动一个项目,形成一个产业,聚集一个群体,使高层次人才在干事创业中实现自己的价值。
加强专家群体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在决策咨询中的智力优势。积极推进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家群体建设,设立专家咨询机构,健全专家咨询制度。对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要充分听取专家意见,发挥专家群体在重大规划、重要项目论证和决策中的整体优势。定期举办“专家论坛”,使高层次人才献计献策活动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16、大力加强人才载体建设。鼓励大型骨干企业建立研发机构,中小企业以参股、合资、合作等方式联合建立专业化的研发机构。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在企事业单位设立专业工作室、科研开发基地及科技示范区;企事业单位也可以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内设立技术开发中心,实行双向合作。力争在我市重点行业都能建立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以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博士创业园、海外留学人员创业园等作为创业载体,加快汇集具有一定规模、比较优势明显的人才群体。
17、加大对人才的有效激励。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针对各类人才的特点,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鼓励人才创新创造的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加强对收入分配的宏观管理,整顿和规范分配秩序。
结合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符合各种类型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收入分配政策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指导事业单位积极探索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实现形式和办法。制定完善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兼薪的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