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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淄博市委办公厅转发《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入贯彻中国工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中共淄博市委办公厅转发《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关于印发〈关于深入贯彻中国工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
大会精神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淄办发[2004]19号)


各区县委,高新区工委,各大企业、高等院校党委,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党委(党组):
  现将《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入贯彻中国工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的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工会组织在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各级党委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工会工作的领导,把工会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经常听取工会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会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支持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各级政府(行政)要加强与工会的联系与沟通,建立健全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情况,吸收工会参与有关职工利益的政策和法规的制订,充分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各级工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新世纪新阶段工会组织的定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各项社会职能,突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在建设经济强市、文化大市、绿色城市,实现在山东中部率先崛起的奋斗目标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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