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大力加强社区体育建设
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全民健身活动,坚持“亲民、便民、利民”的方针,积极兴建社区全民健身工程;按照“方便、快捷、实际”的原则,建立社区全民健身组织网络;积极开展小型多样、自主参与的社区全民健身活动。建立社区体育辅导站,培养社区体育指导员队伍。到2006年,全市国家级体育先进社区达到6处以上,省级体育先进社区的比例达到55%以上,社区全民健身工程的建设比例达到80%。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城市社区建设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市、区县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单位职责,设立办事机构,研究政策措施,建立督查制度。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总结开展社区建设的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部署工作任务。民政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并主动协调各部门在社区建设中的关系。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各尽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并定期向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报告本单位开展社区建设的情况,积极为社区建设的开展创造条件。实施减负工程,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不得将行政性工作硬性摊派给社区;需要社区上报的各种数字报表,一律经区县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事机构核准;对社区的考核,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负责,每年进行一次。
(二)搞好社区班子建设。建立廉洁高效的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是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的基础。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督促指导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社区班子建设。一是建立学习制度,及时组织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时事政治教育。二是建立会议制度,交流情况,研究工作,统一思想。三是建立培训制度,定期对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成员进行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其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四是建立评议制度,结合年度工作考核,每年组织居民代表对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工作进行民主评议。五是建立激励机制,引导、支持、鼓励社区干部立足社区干事创业,对优秀者应予以提拔重用。
(三)建立稳定的城市社区建设资金投入机制,逐步提高社区干部的待遇。各级财政要加大对社区建设的投资力度,不断改善社区办公和公共服务等设施条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将社区居委会的办公经费和干部工资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社区干部的工资和办公经费要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逐步提高。建立社区工作岗位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解除社区干部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