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从实际出发,突出地方特色,从居民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社区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发展目标
到2006年,建立起以居住地为特征,以居民认同感和归属感为纽带,以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区居委会)为依托,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综合素质和文明程度为目的,以社区成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手段,党委政府领导、社会各界参与、群众自治管理的城市社区建设运行机制,形成共居一地、共同管理、共促繁荣、共建文明、共保平安的社会化自治管理的运行机制,创建具有淄博特色的城市社区建设体系;建立起以区县社区服务中心为龙头,以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为骨干,以社区服务工作站点为基础的,涵盖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治安、社区计划生育、社区就业、社会保障、教育体育、物业管理等方面协调发展的城市社区建设新格局。
全市城市社区建设分三步走:2004年,重点解决纯城区社区无办公和服务用房问题,并普遍建立规模合理、机构健全的社区居委会,初步构筑起社区建设的框架;2005年,基本理顺社区内各种工作关系,完善社区内部运行机制,强化社区的综合性社会功能,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努力拓展就业和再就业岗位;2006年前解决好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不足的问题,进一步改善社区工作条件,社区内基本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社区居民自治和老有所养、少有所教、残有所助、病有所医、服务周到、治安良好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到2006年,力争有3个区达到国家级城市社区建设示范区标准,5个区和70%的街道、80%的社区达到省级示范标准。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社区组织建设
1.建立健全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按照地域性、认同感等社区构成要素和便于社区居民自治、便于社区资源共享的原则,对现有社区居委会进行规范和规模调整,建立起适应城市社区建设需要的社区居民自治组织,规模以2000至3000户为宜;按照每个社区3至5职的原则,合理配备、民主选举社区居委会干部。社区居委会干部应从区县、街道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中选派,从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和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中公开招考,也可适当选聘机关、事业单位离岗人员,经民主选举后任用。其他社区工作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区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社区干部应保持相对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