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淄博市委办公厅、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淄博市城市社区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
(淄办发[2004]24号)
各区县委、人民政府,高新区、齐鲁化工区工委、管委会,各大企业、高等院校,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军分区:
现将《淄博市城市社区建设三年规划》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淄博市委办公厅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4年6月7日
淄博市城市社区建设三年规划
(2004年-2006年)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城市社区建设进程,增强城市功能,理顺城市社区管理体制,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城市社区建设工作运行机制,推动全市城市社区建设的健康发展,为建设经济强市、文化大市和绿色城市创造优良的环境,根据中办发〔2000〕23号和鲁办发〔2001〕2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要求,改革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街道和社区功能,以社区党的组织建设和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建设为基础,以扩大就业和再就业为重点,以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和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为目的,扩大基层民主,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努力建设组织健全、设施齐备、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社区,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是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的原则。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社会需求,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
二是共驻共建、资源共享的原则。充分调动社区内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等广泛参与社区建设,实现社区资源的共有共享。
三是责权统一、管理有序的原则。改革城市社会基层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社区组织,明确职责和权利,加强管理,优化服务,增强社区的凝聚力。
四是扩大民主、居民自治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调整、划分社区,在社区内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逐步实现社区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