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个考评验收组分别由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省林业厅、省农业厅牵头抽调工作人员组成,省政府纠风办、省交通厅派人参加各组考评验收。每组由各厅副厅级以上领导带队,组员4至5人,代表省政府开展验收工作。各考评验收组负责的地区划分如下:
考评验收一组(省交通厅牵头)——玉溪、红河、文山;
考评验收二组(省农业厅牵头)——昆明、曲靖、昭通;
考评验收三组(省林业厅牵头)——思茅、西双版纳、临沧;
考评验收四组(省公安厅牵头)——大理、保山、德宏;
考评验收五组(省交通厅牵头)——楚雄、丽江、迪庆、怒江。
各考评验收组的带队领导和组员名单另行通知,督查组和各考评验收组受理举报、投诉的电话号码适时向社会公布。
考评验收人员在考评验收工作中必须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做到秉公办事、文明执法、言行规范。
五、考评验收时间安排
(一)各地、州、市政府(行署)自查自纠自评阶段。2004年10月8日至10月31日,各地、州、市政府(行署)按照量化考核评分标准和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对所辖各县(区、市)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自查自纠自评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严格按照要求向领导提出申请验收报告。
(二)省政府考评验收阶段。2004年11月1日至11月28日,省政府组织开展对各地、州、市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考评验收工作,对省政府所批准的所有公路站点进行检查,对国(省)道和县乡公路分别进行全线检查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及个人从严查处。
(三)督促整改和公布名单阶段。2004年11月29日至12月10日,针对考评验收中发现的公路“三乱”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和严肃查处。同时,领导根据考评验收结果和整治工作情况,集中公布或分批公布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地、州、市名单。
六、几点要求
(一)各级政府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充分认识今年的考评验收工作关系到全省能否实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的既定目标,关系到各地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的形象,要积极配合搞好此次全省考评验收,并做好迎接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的检查考核准备工作。
(二)自查自纠自评工作和考评验收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两部一办和云南省两厅一办有关量化考核评分标准和要求进行。检查人员在明察暗访过程中,要注意做好填表登记等信息记录和收集工作,以保证最后形成的表格和文字材料事实清楚,数据准确,质量可靠,评价客观,实事求是。
(三)各地、州、市要认真组织、积极开展考评验收宣传报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