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12月11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11日)宣布失效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林水局
关于杭州市2005年度水利建设计划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4]287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林水局拟订的《杭州市2005年度水利建设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杭州市2005年度水利建设计划
(市林水局 2004年10月20日)
2005年我市水利建设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突出加强水安全、改善水环境为重点,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按照治理水患与改善水生态环境并重、农村水利与城市水利并进、工程水利与环境水利并举、建设与管理并重的工作思路,继续围绕我市十大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目标,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创建“平安杭州”和建设生态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2005年度水利建设的思路和目标任务
2005年度水利建设的总体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建设生态市的要求,围绕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坚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以十大水利工程为中心,围绕水工程安全及水生态环境建设两大主题,全面开展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水库保安及达标工程、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清水河道建设和小流域治理工程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农田水利设施标准,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持续发展;以优化水资源配置、合理利用水资源为出发点,加快高标准水利工程体系和水生态环境保障体系建设;以现代技术和科学管理为手段,认真落实防汛防旱责任制,切实提高防汛科技水平,不断增强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提高水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以加强水利管理为抓手,加大执法力度,依法规范水利建设市场和各类水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