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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容貌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9年6月19日 实施日期:2009年6月19日)宣布失效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容貌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成办发[2004]188号)


五城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美化城市环境,改善城市市容市貌,使我市城市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市政府决定在我市中心城区开展城市容貌整治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整治时间和步骤
  自2004年11月起至2005年11月止,整治工作分为准备、实施、验收三个阶段。
  2004年11月至2005年2月底为整治工作准备阶段。由五城区、高新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负责,根据各自承担的整治任务,按照整治内容及标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宣传动员,落实各项准备工作。
  2005年3月1日至10月底为整治实施阶段。五城区、高新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分别按照具体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实施城市容貌整治工作。
  2005年11月1日至11月底为检查验收阶段。由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五城区、高新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完成整治任务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二、整治区域
  将我市129条街道作为整治重点区域,其中:
  锦江区(22条)
  上东大街,城守东大街,下东大街,红星路二、三、四段,人民南路一、二段(锦江段),人民东路,总府路,大慈寺路,滨江中路,滨江东路,顺江路,昭忠祠街,朝阳路,大业路,顺城街(锦江段),东风路,水碾河路(锦江段),走马街,督院街。
  青羊区(40条)
  人民南路一段(青羊段),人民中路一、二、三段,人民西路,少城路,金河路,通惠门路,十二桥路,青江中路,青江东路,青羊大道,东城根街下、中、上街,滨江西路,锦里东路,锦里中路,大石东路,小南街,长顺上、中、下街,菁华路,青羊正街,青羊上街,一环路西二段,槐树街,东门街,羊市街,西玉龙街,锣锅巷,顺城大街,江汉路,新华东路,陕西路,文庙前街,文庙西街,君平街,文翁路。
  金牛区(21条)
  金牛大道,茶店子路,营门口路,花牌坊,迎宾大道,蜀汉西路,蜀汉东路,蜀汉中路,抚琴西路,抚琴东路,永陵路,一环路西三段,一环路北一、二段,金鱼街,沙湾路,马家花园路,通锦桥路,人民北路一、二段,川陕路(金牛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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