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市区道路交通状况的意见
(石政发[2004]2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区道路交通状况与人民群众日常工作和生活息息相关,对于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加快道路建设,强化交通管理,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一项取信于民、服务于民的公共事业。城市道路建设和交通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反应了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和现代化水平。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交通问题越来越突出,社会各界十分关注。为创造一个安全、畅通、舒适、快捷的交通出行环境,保障城市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近期措施与长远规划相结合、设施建设与科学管理并重、提高交通管理队伍素质与提高市民素质并举的原则,树立大交通观念,把城市道路交通工作放在突出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公众参与,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齐抓共管,切实解决好城市道路交通问题,为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施策,努力实现交通拥堵点段和交通事故明显减少、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市民遵章意识明显提高、交通环境明显改善的总体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对改善交通的控制引导作用。
结合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在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的基础上,突出做好城市中心区支路网系统完善规划、重点交通节点交通改善规划、静态交通系统规划、行人交通系统改善规划、交通组织规划和交通需求管理研究。以中心区交通改善为突破口,对市区交通管理、停车系统、自行车行人系统以及路网系统特别是支路网系统进一步完善,强化综合交通规划对城市交通近期改善的作用,制定详细的城市交通近期改善行动计划,并广泛征求有关专家和群众代表意见,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要提高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的可操作性,及时制定配套的实施方案。要维护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一经批准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同时,实行大型公共建筑交通影响评价制度。今后,新建大型公共建筑报批规划设计方案时,必须附有相应资质编制单位出具的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由城市规划和公安交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规划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