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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业局关于实施粮田亩增百元工程意见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业局关于
实施粮田亩增百元工程意见的通知
(石政办发[2004]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农业局《关于实施粮田亩增百元工程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努力实现粮食生产优质、高产、节本、增效,切实提高种粮农民的收入。

                         二00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石家庄市农业局关于实施粮田亩增百元工程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精神,促进种粮农民增收,特制定“粮田亩增百元工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稳定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为中心,以政策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充分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实现粮食生产优质、高产、节本、增效,切实提高粮农收入。
  二、具体目标
  以小麦种植为主,以藁城、辛集、赵县、正定等农业部确定的优质专用小麦优势区域县(市)为重点,全面启动“粮田亩增百元工程”。今年计划实施面积200万亩,实现种粮亩增百元、总增收2亿元以上。其中藁城实施面积35万亩,辛集、赵县、正定各25万亩,无极、晋州、栾城各15万亩,其他县(市)、区共示范推广45万亩(具体任务指标待市农业局分解)。以后,根据工程实施情况,逐步扩大工程实施面积。
  三、主要措施
  (一)把握机遇,抓好政策落实。正确把握国家投资重点向“三农”倾斜、向粮食主产区倾斜的机遇,以及农业部启动优质粮食工程的契机,充分发挥我市粮食主产区的优势,积极组织力量,周密谋划,通过项目实施,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粮食生产条件,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各级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促进农民增收的各项政策、措施,包括减免农业税、粮食直补、良种补贴政策等,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同时各县(市)区要依据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惠农政策,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
  (二)抓好示范点,辐射带动全市。以藁城、辛集、赵县、正定4个县(市)95万亩农业部优质专用小麦示范区为实施重点,突出抓好4县(市)13个万亩小麦标准化节本增效中心示范区,抓好正定张计申、藁城张二丑等6个全国种粮状元,种粮大户规模化、标准化示范点。同时其他县(市)要各建立1—2个万亩优质专用粮食节本增效示范区,通过示范作用,辐射带动全市“粮田亩增百元工程”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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