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发扬民主,提高社会参与度的原则。编制规划不仅是政府行为,也是社会行为。实施规划不仅要靠政府组织协调,更要靠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要进一步让社会各界参与规划、认知规划,达成共识,把规划的目标转化为社会各界的自觉行动。
三、“十一五”规划体系及主要任务
(一)规划体系
“十一五”规划体系,主要是由全市总体规划、各县(市)区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城市规划组成。规划名称由“五年计划”改为“五年规划”,全市总体规划名称拟定为《长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各县(市)、区总体规划名称参照全市规划。“十一五”总体规划的规划期,应以5年为主,即2006年—2010年,同时展望到2020年。专项规划和城市规划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规划期。
全市总体规划、各县(市)区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内容主要包括五个部分:一是对“十五”执行情况的科学总结;二是“十一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三是发展空间布局;四是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需要完成的主要任务;五是保障措施。
(二)主要任务
1.加强研究,理清发展思路
在全面分析“十一五”时期国内外宏观发展环境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我市经济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前进方向,加强对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的前瞻研究。按照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深入研究重点问题和难点问题,并确定我市重大前期调研课题。在此基础上,形成清晰的发展思路,然后再具体编制规划。
2.强化总体规划功能,突出内容创新
我市“十一五”总体规划的编制,严格按照规划编制程序,突出长春特色和规划内容的创新。各县(市)区总体规划要以全市总体规划为依据,突出重点,不面面俱到,强调可操作性。一是注重加强规划的战略性、宏观性和政策性,突出战略方针、战略任务、战略布局、战略措施和重大政策,不搞过多过细的量化指标。二是减少由市场机制发挥作用领域的内容,进一步充实公共服务、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优化发展环境等政府履行公共职责的内容。三是增加制度创新的内容,不再过多地具体描述竞争性产业的发展方向和具体项目,而是尽可能地阐述政府如何通过完善体制、健全法制、制定政策、维护市场秩序等,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体制环境、政府环境和市场环境。四是改变以产业发展为主的规划格局,强调空间和区域的发展,突出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