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府发[2004]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长春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四年七月一日
长春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按照国家的安排和部署,“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将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从今年年初起我市正式启动“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十一五”规划,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对于全面振兴长春老工业基地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了更好地推动我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正确认识“十一五”规划的性质和作用
在规划编制和实施的体制环境发生很大变化的前提下,做好“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必须正确认识新时期规划的性质和作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编制和实施规划对实现国家发展战略目标,弥补市场失灵,有效配置公共资源,促进共同富裕等具有十分重要作用。规划是政府履行宏观调控、经济调节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规划是政府定的,也是“管”政府的,政府既要依法行政,也要依规划行事。
“十一五”时期,正值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上启下的重要时期,也是振兴长春老工业基地的关键时期,科学规划这一时期,对于加速推进我市率先在全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进程,促进早日实现长春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二、我市“十一五”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我市“十一五”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新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住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全面贯彻十六届三中全会、省委八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的精神,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总目标,坚持“五个统筹”,建设“三大中心”,实施“五大战略”;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力争到“十一五”末,走出一条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振兴之路。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在编制中坚持以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