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由市政府采购部门结合正版化解决方案,同各相关软件经销商进行商洽,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政府采购,完成使用软件正版化工作。此项工作拟在12月10日前完成。
5、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2月11日至20日对市直各部门使用软件正版化工作进行检查验收。12月21日将我市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情况报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各县(市)区及乡(镇)政府使用正版软件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对本地区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部署,具体方案可参照省、市的做法,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市里原则上要求各县(市)、区要在2004年12月底以前将本地实施方案报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5年9月30日以前完成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2005年10月1日后,市里将对各县(市)、区及乡(镇)进行检查验收。
三、明确责任,落实任务
为了保证推进政府各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顺利进行,市里成立长春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版权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涉及到相关部门及其责任如下:
1、市版权局要在对市政府及各部门软件使用情况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进行分析、归类、汇总,提出使用正版软件的落实意见,同时根据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及时督促、指导市直各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做好使用正版软件的工作。
2、市信息产业局要积极推荐国产优秀软件,并加强对相关人员进行软件使用的业务培训,要根据市政府各部门计算机软件使用情况的调查,制定出详细的软件正版化整体解决方案,提出购买计划和推荐可供选择的国产软件销售商名单及软件产品名录。
3、市财政局要确保市政府及其各部门使用正版软件的经费,并认真落实好政府采购。要按照国办函[2004]41号文件要求,将购买的通用正版软件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依据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招投标方式进行统一采购,按国家有关规定,对达到固定资产价值的软件进行核算和管理。
附件:
1、长春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
2、长春市政府部门软件正版化有关事项自查表(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