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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计划免疫工作的意见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计划免疫工作的意见
(长府办发[2004]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计划免疫是预防、控制、消除、消灭危害儿童健康和生命安全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通过计划免疫工作的实施,我市的计划免疫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1997年,率先实现了以县、乡为单位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到85%的目标;连续9年无脊髓灰质炎野毒株病例发生;疫苗可控制疾病的发病率大幅度下降。但是,由于受各地紧缩财政政策和费税改革的冲击以及管理上的漏洞,我市的计划免疫工作出现了严重滑坡的局面:计划免疫队伍不稳定,基层网络残缺不全,出现免疫空白点;计划免疫控制疾病出现局部的暴发与流行;计划免疫工作管理不力,乱接种、乱收费现象时有发生等。为了切实加强计划免疫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计划免疫工作的领导
  计划免疫工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政府要提高对计划免疫工作的认识,将其作为贯彻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提高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体现。要充分认识到计划免疫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与复杂性,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将其作为关心群众疾苦、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事来抓好、抓实,坚决遏制计划免疫滑坡的局面。各级政府要对计划免疫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落实《全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巩固和提高儿童免疫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0%以上,预防和控制麻疹暴发,进一步降低白喉、百日咳等疫苗可预防疾病的发病;巩固无脊髓灰质炎成果;加强对乙肝纳入儿童计划免疫的管理等。
  二、加大投入、保证计划免疫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
  计划免疫作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各自的责任,加大对计划免疫工作的投入,特别要解决好基层防保人员的工资,保证计划免疫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妥善解决各级防保人员的工资问题,是当前做好计划免疫工作的核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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