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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

  全面准确地查清土地利用现状。运用地理信息系统(GIS)、卫星遥感(RS)、全球定位系统(GPS)等新技术、新方法,全面查清土地权属、土地利用类型、数量、分布和现状,做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件、数据和实地三者一致。
  按照国家新的土地分类要求,进行外业调查、勘测、地类调查、内业面积量算和数据汇总,实现新旧土地分类的转换和平稳过渡。
  做好土地登记工作。在土地调查的基础上,对未申请土地登记的国有和集体土地依法进行初始登记;对土地登记后权属、界址、利用状况和他项权利等发生变化的,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以这次土地调查成果为数据源,以GIS等计算机先进技术为依托,建设或更新全省各级1:1万土地利用数据库和城镇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变簿册式手工管理为计算机管理,为建立数字地籍和逐步实现土地变更调查的自动化创造条件,提高国土资源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在土地调查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城乡土地利用动态监测体系,及时提供准确的土地利用动态信息,为国土资源管理和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三、加强组织领导
  这次土地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技术要求高,各地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做好土地调查工作。
  (一)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土地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土地调查工作。
  (二)省国土资源厅要尽快研究制定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和技术细则,并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和服务。省直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这次土地利用更新调查任务。
  (三)各地要按照土地调查的技术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调查成果的真实性和现势性。凡土地调查成果数据不准、地类不实、权属不清、现势性差的,一律不得进行新一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不得审批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
  (四)要保证工作经费。按照财政分级负担的原则,土地调查所需经费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中列支。
  (五)本次土地更新调查工作结束后,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考核以及土地执法监察等工作时,都要严格以这次土地调查的图件、数据资料为依据,全面建立“以图管地”的新机制,提高国土资源管理的科学性、严肃性。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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