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统计局关于开展
县以上经常性人口与城镇化抽样调查意见的通知
(豫政办[2004]8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统计局制定的《关于开展县以上经常性人口与城镇化抽样调查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八月十八日
关于开展县以上经常性人口与城镇化抽样调查的意见
为准确掌握我省城镇化发展状况,为各级政府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县以上经常性人口与城镇化抽样调查工作,现就调查工作的实施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调查总体设计
该项抽样调查以全省为总体,以各省辖市为次总体,以县级为子总体进行抽样设计,拟采取分层、整群、概率比例抽样方法进行抽样设计。其调查结果对县以上各级人口主要数据有代表性。
二、全省调查样本总量
全省共抽取样本280万人左右,约占全省总人口的3%,每个县(市、区)的样本量约为1—2万人。全省样本分布涉及每个乡级单位,共抽取约1万个调查小区。
三、调查组织方式
此调查在核实全省乡、村级单位属性的基础上,进行抽样调查,届时将选聘1.5万名合格的调查员进行入户直接登记。调查员应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选调配备,可以从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干部、教师和大中专学生以及离退休人员中选调,也可以临时从社会招聘。
四、调查结果
通过调查可获得县以上各级人口主要数据,包括: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当年出生人口、死亡人口、城乡人口、城镇化率等。
五、调查时间安排
该项调查的调查标准时点为每年的11月1日零时。具体调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准备阶段。从每年的7月至10月31日,主要任务是:全省区域地址代码信息库的建立及维护,进行抽样框的编制及培训;进行抽中村级单位的边界的整理和调查小区的划分及小区边界的整顿;进行全省各级调查工作人员和调查员的培训;完成调查摸底等工作。
二是登记阶段。在11月1日至11月30日进行,主要任务是:调查员入户现场调查登记;复查议查和事后质量抽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