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林业产业的标准化工作。质量监督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快制定、颁布林业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标准,进一步建立健全林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检测体系、认证体系和监督执法体系。加快林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按照安全、优质、环保、高效的要求,推行林业生产全过程的标准化管理。加强林产品的质量监督和检查检验工作,逐步实施林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对不符合技术质量标准和行业规范要求的产品,要责令生产企业限期整改,直至吊销其生产经营许可证。加快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林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实施步伐,严厉查处假冒伪劣产品,严禁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林产品上市。
加强林业产业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高新技术开发。鼓励龙头企业产学研相结合或自办研发机构。鼓励科技人员研究、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成果、新技术、新工艺,领办和创办开发实体。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科技人员以技术入股、技术承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有偿方式参与林业产业开发。
各有关部门要简化林业产业项目立项、审批手续,实行政务公开,推行“一站式”审批服务。规范木材检查站等执法单位的执法行为,严厉查处侵害林业产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案件,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继续落实好国家林业局、原国家经贸委、
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林行法[2002]126号),切实加强对木材加工企业的监管,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经营,规范经营行为。认真清理与林业产业有关的不合理收费项目,凡未经国务院及有关部委和省政府批准的收费项目,一律停止收取。
各级林业部门要根据国家林业产业政策,建立林业产业招商引资项目库,制订并定期向社会发布林业产业发展项目指南,通过举办项目推介会等多种方式吸引国内外各种投资主体来我省投资林业产业。要以河南林业信息网以及其他涉农网为依托,建立我省林业产业信息服务网络,为林业产业发展提供产、供、销、技术、人才、物资、政策等方面的信息服务。要逐步建立健全各类林产品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其在政策宣传、技术推广、人员培训、信息交流、产品销售中的作用。要指导林业行业协会完善内部章程和运行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促其健康发展。要加强对林业产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全面提升林业产业的管理水平。
切实加强对林业产业的宏观管理。省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研究制定和实施全省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定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法规和政策;负责全省商品林建设、林产品加工、森林旅游等林业产业的指导和行业管理。各地也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切实抓好林业产业工作。各级发展改革、财政、国税、地税、工商、农业、扶贫、金融、中小企业管理、供销等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林业产业的支持力度,共同推进林业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