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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淄博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贯彻落实淄发[2004]9号文件的目标任务分工》的通知

  牵头单位:团市委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教育局
  2、建立和完善校外辅导员制度,吸纳专业志愿者和社会人士担任学生校外辅导员。建设好青少年宫、博物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各类文化教育设施辅导员队伍。建设一支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队伍。
  牵头单位:团市委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经贸工委、市民政局、淄博军分区政治部
  3、加强对学生会、学生社团的指导,更好地发挥其自我教育的作用。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
  4、教育部门党组织和行政领导要积极支持共青团、少先队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保证活动时间和开展活动的必要经费。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三、积极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一)努力创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舆论环境
  工作任务:
  1、加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各种大众传媒的社会责任感,形成共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舆论氛围。全市各类报刊要开辟专版、专栏,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宣传教育。各类传播媒介都要把向未成年人提供健康有益的精神食粮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形成正确地舆论导向,引导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淄博日报社、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
  2、积极制作、刊播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公益广告,增加数量,提高质量。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工商局、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
  3、广播电视部门要做好面向未成年人的优秀电影、电视剧、歌曲、专题节目的展演、展播和推介工作。要做好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的落地、覆盖和收看工作。电台、电视台都要开设和办好未成年人专栏或专题节目。
  责任单位:市广电局
  (二)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文化环境
  工作任务:
  1、儿童出版物的出版发行,要设立“健康准入”机制,把好少儿读物的准入关口。
  责任单位:市新闻出版局
  2、市属文化艺术团体要有计划地组织创作有利于塑造广大未成年人优良品质和身心健康成长的优秀作品。要加强少儿文艺创作和表演队伍建设,注重培养少儿文艺骨干力量,大力繁荣和发展少儿文化艺术。
  牵头单位:市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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