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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淄博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贯彻落实淄发[2004]9号文件的目标任务分工》的通知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建委、市计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7、各级各类学校要逐步建立校史纪念馆(室),对学校培养和涌现出的优秀学生和先模人物进行宣传,增强学生的自豪感,激发学生的上进心。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8、市里将适时命名一批“未成年人教育示范基地”。
  责任单位:市文明委
  (二)挖掘资源优势,深入开展未成年人道德实践活动
  工作任务:
  1、深入挖掘和利用潜在资源,充分发挥我市文化名人、名胜名景和文物古迹众多的优势,通过广泛宣传和组织参观,激发未成年人对祖国壮丽山河和悠久历史文化的热爱之情。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旅游局、团市委
  2、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青少年身边的道德楷模,开展扎实深入的向先进模范学习的活动,组织开展“了解淄博、热爱淄博”活动和“心系祖国、健康成长”读书活动。
  牵头单位:团市委
  责任单位:团市委、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
  (三)利用节庆日、纪念日,有针对性地开展未成年人道德实践活动
  工作任务:
  1、充分利用“五四”、“六一”、“七一”、“八一”、“十一”等节日,以及传统节日,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革命领袖、民族英雄、杰出名人等历史人物的诞辰和逝世纪念日,以及未成年人的入学、入队、入团、成人宣誓等有特殊意义的重要日子,集中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文化局、市建委
  2、充分利用我市陶博会、齐文化艺术节、聊斋文化旅游节等重大活动和文化节日,组织未成年人积极参与,让未成年人在参与中受到教育。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直机关工委、团市委、市文化局、市旅游局
  3、不断丰富未成年人节假日参观、旅游活动的思想道德内涵,开展好国旗、国徽、国歌系列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开展爱国主义影片教育活动以及科学普及、普法教育活动等。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旅游局、市文化局
  (四)充分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的作用,积极开展未成年人道德实践活动
  工作任务:
  1、把共青团、少先队建设纳入学校素质教育的总体布局,完善未成年人道德实践活动的组织网络。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发挥实践育人的优势,大力开展中学生业余党校、中学生团校、成年教育、体验教育等道德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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