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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淄博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贯彻落实淄发[2004]9号文件的目标任务分工》的通知

  6、努力建设一支品质好、素质高、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要加快建立教师准入和淘汰机制,从制度上保证教师队伍的良好素质。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7、高度重视和加强班主任工作,选派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的优秀教师担任班主任。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8、突出抓好师德建设,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自觉加强自我修养,努力做到为人师表,以自己的高尚品德和模范行为影响和教育学生。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9、建立科学的中小学生思想道德行为综合考评制度,并把考评结果作为入队、入团、升学、就业的重要依据。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0、研究制定引导、激励政策,形成学校自觉重视德育教育、教师积极进行德育教学的良性机制。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1、通过建立思想道德教育评议制度、开展社会评议活动等措施,加大学校思想道德教育的监督力度,形成社会化德育教育监督体系。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二)重视和发展家庭教育
  工作任务:
  1、充分发挥家教研究会的作用,通过家长学校等工作载体,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推广家庭教育的成功经验,帮助和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
  牵头单位:市妇联
  责任单位:市妇联、团市委、市教育局
  2、对单亲家庭和有特殊困难家庭的未成年人,街道、社区和居委会要给予更多的关爱和帮助。要采取措施加强对流动人口子女教育工作的引导,重视和做好孤残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和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
  牵头单位:市妇联
  责任单位:市妇联、团市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残联
  3、整合社会力量,实行教育资源共享,推动家庭教育工作指导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立集咨询、活动、培训、服务于一体的社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社区亲子园等,开展以亲子教育为重点的社区家庭教育指导。
  牵头单位:市妇联
  责任单位:市妇联、市民政局
  (三)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强化社会教育
  工作任务:
  1、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村镇等城乡基层单位,要教育引导职工、居民重视对子女特别是学龄前儿童的思想启蒙和道德培养,支持子女参与道德实践活动。
  牵头单位:市妇联
  责任单位:市妇联、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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