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以民主集中制建设为重点,切实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和活力。要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的议事决策机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办法,制定重大问题决策议事规则,落实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进一步健全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全委会的作用。全委会每年一次听取并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议。认真执行任用区县、乡镇党政正职实行全委会投票表决办法。凡属贯彻上级重大决策和部署、本区县全局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应由全委会研究决定。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等。领导班子成员要顾全大局,倍加珍视团结,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支持。要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认真落实上级党委(党组)成员指导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区县委常委每年要参加两个以上下级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要不断改进领导方式,切实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在思想上、行动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畅通无阻,落到实处。
3、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重点,提高领导班子干事创业的能力。要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协调处理好局部和全局、眼前和长远、继承和创新的关系。把发展作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在经济发展基础上促进社会全面进步,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证人民共享发展成果。要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提高科学发展的能力作为提高党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要始终保持高昂的、良好的精神状态,紧紧抓住世纪初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以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和刻不容缓的紧迫感,围绕市委提出的新目标、新思路,解放思想,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思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开创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局面。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标准、条件和程序办事,认真执行好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试用期制、考察预告制以及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行之有效的制度。进一步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研究制定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实行经常性考察的意见、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和领导干部辞职待岗等制度,探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防止和减少选人用人上的失察失误。加大对后备干部的培养锻炼力度,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要建立完善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大体系,加强对干部在重大决策、重大事件及关键时刻表现情况的考察,建立严格高效的考核监督体系,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和保护各级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把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积极性和注意力引导到干事创业、加快发展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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