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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郑州铁路局在豫中小学校接收工作的通知

  (二)要确保教师队伍稳定和正常的教育秩序不受影响。有关部门和有关省辖市政府要配合铁路部门深入细致地做好移交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要保持干部职工队伍的稳定,保证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防止激化矛盾引发不稳定事件。
  (三)省、市发展改革、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统筹考虑移交本地管理的铁路系统在豫教育单位的改革和发展问题。
  附件:郑州铁路局在河南省境内中小学校名单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

郑州铁路局在河南境内中小学校名单

  郑州市:
 
 1.郑州铁路职工子弟第一中学
  2.郑州铁路职工子弟第二中学
  3.郑州铁路职工子弟第四中学
  4.郑州铁路外国语学校(含小学部)
  5.郑州铁路职工子弟第六中学
  6.郑州铁路职工子弟第七中学
  7.郑州铁路职工子弟第三小学
  8.郑州铁路职工子弟第四小学
  9.郑州铁路职工子弟第六小学
  10.郑州铁路职工子弟第七小学
  11.郑州铁路职工子弟第八小学
  12.郑州铁路职工子弟第九小学
  13.郑州铁路职工子弟第十小学
  14.郑州铁路职工子弟第十一小学
  15.郑州铁路职工子弟第十二小学
  16.新密铁路职工子弟小学
  开封市:
 
 17.开封铁路职工子弟中学
  18.开封铁路职工子弟小学
  商丘市:
 
 19.商丘铁路职工子弟中学
  20.商丘铁路职工子弟小学
  新乡市:
 
 21.新乡铁路职工子弟第一中学
  22.新乡铁路职工子弟第二中学
  23.新乡铁路职工子弟第一小学
  24.新乡铁路职工子弟第二小学
  25.新乡铁路职工子弟第三小学
  26.新乡铁路职工子弟第四小学
  27.长垣铁路职工子弟小学
  安阳市:
 
 28.安阳铁路职工子弟中学
  29.安阳铁路职工子弟小学
  30.汤阴铁路职工子弟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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