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投入,促进地方气象事业全面发展
《条例》规定:发展地方气象事业所需基本建设投资、事业经费、专项经费等,应当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年增加投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这一原则,并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气象工作、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要求,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积极推进地方气象事业建设,把气象事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统筹规划,改善气象台站工作条件,增强气象综合服务能力,促进地方气象事业与国家气象事业的协调发展。
要重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各级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当前要积极抓好《河南省人工影响天气发展规划(2003—2010)》(豫政办[2003]101号)的落实工作,进一步扩大人影作业规模。进一步完善人影投入保障机制,采取积极措施解决人影经费不足问题。尚未将人影经费列入当地预算的市、县(市、区)政府要尽快予以落实。要不断加大对人影工作的科技投入力度。抓好人影试验基地建设。依靠科技进步,适应社会需求,加强现代化建设,全面提升人影工作的科技水平和服务效益。
三、进一步加强观测环境保护,确保气象基础资料的科学准确
气象台站探测环境直接影响到气象资料的代表性、连续性和可比性,是开展气象工作最重要的基础条件。由于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涉及城建、城市规划、土地管理等多个部门,各级政府要加强协调,按照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确定的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标准,划定当地各类气象台站气象探测环境的具体保护范围,纳入城市和村镇规划,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护。对破坏探测环境的违法事件,当地政府要及时制止并予以纠正。
四、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努力发挥气象信息防灾减灾最大效益
灾害性天气容易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给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具有很重要的意义。目前我省正在积极建设包括新一代天气雷达、自动气象观测站、乡镇自动雨量站、闪电定位监测网等在内的河南省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各级政府要积极支持建设工作,不断提高灾害性天气的预警水平和防御能力。6部新一代天气雷达省级补助资金已经下达,相关省辖市要尽快落实配套资金,加快进度,使其早日建成发挥作用。对乡镇自动雨量站建设省财政实行以奖代补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