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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意见的通知[失效]

  六、实施名牌战略,完善出口商品保证体系
  (十)加强品牌出口意识,培育一批高质量、高附加值的国际知名品牌,巩固和扩大传统出口产品的市场份额。采取多种方式鼓励企业扩大自有品牌的出口和对外宣传的力度。对获得国家、省名牌或著名商标的生产型出口企业及对扩大自有品牌出口的贸易型企业,在技术创新、技术改造、产品研发、国际市场拓展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扶持,努力推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知名度的品牌产品。
  (十一)加强对出口商品的质量、标准化、计量等体系管理,推动企业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开展和推进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认证管理体系的研究和应用,鼓励出口商品进行质量认证和产品认证,在推进出口商品结构调整过程中,支持和鼓励出口企业采用国际先进技术标准,引导企业走质量、安全、效益型发展道路。
  (十二)加快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建设,建立我省出口商品的技术性贸易预警机制。建立我省“高新技术出口企业及产品数据库”,加强贸易、检验检疫、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等部门在技术性贸易措施方面的工作交流与配合。建立完善出口商品技术贸易壁垒的预报、预警、快速应对机制,为全省出口企业提供产品技术标准和信息服务。
  七、加快科技兴贸促进体系建设,创造便利的贸易环境
  (十三)积极争取将我省更多的高新技术产品列入《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重点支持电子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节能与环保、消费类高新技术等产业。
  (十四)加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组织我省高新技术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与国际研究开发机构、跨国公司的技术合作及技术培训合作,扩大与国外政府、国际性组织及民间各个层次的技术合作与交流。
  (十五)鼓励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要以重点企业和骨干企业为主体,以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为依托,加快建立产学研一体化的创新机制。
  (十六)充分利用我国高新技术成果展示窗口和交易平台,组织我省高新技术企业积极参加国内外各种展销会、展览会、洽谈会,努力拓展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市场。积极推动有实力、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开办企业和销售网点。
  (十七)对出口规模大、资信好的高新技术产品生产企业提供便捷通关服务。对年出口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资信好的高新技术企业,经批准可以享受便捷通关服务。对高新技术出口额大、出口批次多、资信好的企业,经检验检疫部门批准可享受免检或快速核放以及绿色通道待遇。
  (十八)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强化知识产权信息导向,加强技术进出口中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鼓励和支持有较大出口市场和出口潜力的技术成果在国外申请专利,加大对技术出口、高新技术出口产品海外商标注册的保护力度。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工作,坚决查处各种侵权行为,及时处理知识产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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