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整顿和
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通知
(豫政[2004]48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自2001年4月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从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入手,大力推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但是,目前我省市场经济秩序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个别地方还比较严重,特别是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坑害群众的事件时有发生;市场监管缺乏长效机制,有些专项治理过的领域仍出现反弹等。为进一步加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树立长期作战思想
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大举措,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维护良好经济秩序对本地经济发展的影响以及政府规范市场的责任,进一步提高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的认识,正确认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所面临的形势,牢固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坚决克服任何形式的松懈厌战情绪和消极应付思想,以对国家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根据已确立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下大力气进一步深化各项整治工作,巩固扩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成果。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和我省实际情况,要继续把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点,全面推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
(一)加大对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重点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媒体曝光、群众举报及有关部门查出的案件线索,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跟踪追查到底,决不迁就护短。省整顿办要根据暴露出的问题和线索,下半年重点抓好几起重点案件的查处工作。
(二)继续深入开展已经部署的各个专项整治活动。
1.以食品、药品、农资、建材、棉花为重点开展打假治劣专项整治,分别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厅、建设厅、质量技术监督局、供销社牵头。特别是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