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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委关于进一步加快餐饮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二)加强管理,规范餐饮业市场秩序
  1.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要加大引导餐饮业资源整合的力度,提升行业的整体质量;要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餐饮业发展规划及行业管理办法,并按国家GB/T13391-2000标准《酒家酒店分等定级规定》,抓好对餐饮企业的分等定级工作。
  2.市工商行政管理、卫生、市政、环保等部门要完善餐饮企业开业经营标准和条件,并严格按照标准和条件办理相关证照。
  3.各级卫生、环保、工商行政管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大对食品卫生和安全的管理力度,明文公示各种收费项目和标准。对无照经营者要坚决予以取缔;对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环境保护规定的企业或门点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吊销其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对加工和销售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原辅材料的行为要严厉打击。
  4.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要会同环保、卫生部门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潲水油”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逐步做到统一回收、集中处理。
  5.劳动保障部门要会同商贸流通主管部门建立完善考核鉴定、评定和管理制度,清理整顿不按规定评定发放各种等级证书等扰乱鉴定、评定管理制度的行为。
  6.规划和建设部门要在规划和建设审批工作中,注重考虑餐饮业用房配套车位的设置。
  (三)实施品牌战略,做大做强重庆火锅
  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要组织抓好重庆火锅的培育与创新。要进一步推进品牌战略,充分发挥品牌优势,采取“走出去”和“走下去”的策略,扩大经营规模,加速连锁扩张,力争冲出国门走向世界,弘扬重庆餐饮特色文化。近期重点帮助品牌企业建立连锁配送中心和原辅材料生产基地,建立起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链条,形成产供销一体化。
  (四)挖掘创新,发展壮大重庆菜和重庆小吃
  各级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企业在弘扬传统川菜的基础上,大力推出体现重庆风土人情、巴渝文化、三峡文化、风味独特的地方特色菜。要抓好重庆小吃的开发和拓展,大力扶持传统名小吃,对便于包装、存放、运输的重庆名小吃,要支持企业实施标准化、系列化生产,扩充重庆名小吃的市场占有率。
  (五)大力发展“农家乐”,营造生态就餐环境
  要支持交通和通讯方便,自然环境优雅的城郊结合部、旅游区(点)发展以生态、休闲、娱乐、农家美食为一体的“农家乐”,挖掘和培养体现乡土文化、民俗文化特色的江湖菜、特色菜,营造生态、休闲、宽松的就餐环境。同时要加强管理,保护环境,建立健全安全、卫生、环保等配套保障制度和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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