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委
关于进一步加快餐饮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渝办发[2004]282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商委《关于进一步加快餐饮业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00四年九月十五日
关于进一步加快餐饮业发展的意见
(市商委 2004年9月)
加快餐饮业发展,对于拉动消费,扩大就业,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推动旅游、服务、食品加工等行业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直辖以来,我市餐饮业虽然得到了较快发展,但目前仍存在着规模偏小、经营管理水平较低、规范化程度不高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快我市餐饮业的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餐饮业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为中心,促进餐饮业发展全面升级;以扩大内需为重点,积极推进餐饮业发展与假日经济、旅游经济、会展经济和食品加工的紧密结合;以重庆“老字号”和名店为龙头,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等新兴业态;推广运用现代管理和科学技术手段,提高餐饮业的科技含量和文化内涵,繁荣餐饮市场,全面发展重庆餐饮业。
二、发展目标
到2010年,全市餐饮业营业额达到284亿元,年均增长15%,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14%;规范发展具有一定规模、地方特色突出、文化氛围浓烈、社会影响力大、年营业额达3亿元以上的美食文化街(城)3个;扶持发展年营业额达10亿元以上的餐饮品牌企业5家,5亿元左右的餐饮品牌企业10家;向国内外发展餐饮连锁店2000家;培训考核命名300名重庆烹饪大师、名师,100名重庆餐饮服务大师、名师,制定品牌企业条件,评定重庆餐饮10强,努力把重庆建设成为极具魅力的中国西部餐饮文化名城。
三、主要措施
(一)突出发展连锁经营,加快餐饮业规模化进程
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要制定餐饮连锁经营管理办法,积极支持和引导餐饮企业,按照规模化经营、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服务的要求,利用直营、联营、加盟等形式,采取“走出去”和“走下去”的策略发展连锁经营。近期要在全市重点培育发展10家餐饮连锁经营品牌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