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积极实施以满足未成年人精神文化需求为内容的文化产品“精品工程”。要高度重视面向未成年人的精神产品的创作、生产和有效供给。精心策划选题,创作、编辑、出版并积极推荐一批知识性、趣味性、科学性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让健康的文化资源进入校园、社区、乡村、家庭。继续做好面向未成年人的优秀少年儿童影视片、儿童剧、歌曲和图书的展演、展播、推介工作,积极探索优秀少儿影片优惠、免费观看的新路子,形成少年儿童电影的发行放映院线。抓好少儿文艺创作,推出一批表现新世纪少儿精神面貌、健康向上的戏剧、小品、曲艺、故事、舞蹈、美术、书法、摄影等作品。定期举办浙江省少儿优秀文艺作品评奖活动。
各类大众传媒要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制作、刊播符合未成年人欣赏需求,有助于开阔眼界、陶冶情操的节目、文章。各级电台、电视台都要开设和办好少儿和家庭教育专栏或专题节目。抓好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的落地、覆盖工作。积极筹建浙江省少儿频道,力争在年底前播出。各类报刊要热心关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宣传报道。面向未成年人的报纸、刊物和其他少儿读物,要把向未成年人提供更好的精神食粮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不断推出富于知识性、娱乐性、趣味性、教育性的各类读本。要提高公益性广告制作水平,增加刊播的数量和频率。
3.积极实施以开展青少年健康上网、文明上网为内容的“绿网工程”。遵循网络特点和网上信息传播规律,启动全省青少年宫信息网络工程,在全省实施内容健康、形式生动、环境优良的“绿色生态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和“红色健康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建设。浙江在线等重点新闻网站,要发挥主力军作用,积极开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网页、专栏;启动“天天”社区青少年电子阅览室建设,组织建设一批非营业性的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为未成年人提供健康有益的网络空间;加强对校园网站管理,规范上网内容。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认真落实营业性网吧不得接纳未成年人的规定,对两次违规容留未成年人的网吧,除处以重罚外,取消其经营资格。对中小学校周边200米内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一律搬迁,坚决取缔“黑网吧”。严厉打击网上传播有害信息的行为,落实在网吧终端设备上安装封堵色情等不健康内容的过滤软件和网吧日常经营远程监管软件。
4.积极实施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和清理银幕荧屏为内容的“净化工程”。深入持久地开展“扫黄”“打非”斗争,严厉查处各种非法出版物,大力打击面向未成年人传播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的音像制品、卡通读物、口袋书、电子游戏软件等出版物。净化银幕荧屏。严格把好节目的制作关、审查关、播出关,严格控制电影、电视剧中的凶杀、暴力、恐怖等内容,严格控制涉案剧的播出量。严格审查面向未成年人的游戏软件内容,严肃查处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和恐怖、凶杀等有害内容的游戏软件产品。制定相关法规,加强对玩具、饰品制作销售的监管,坚决查处宣扬色情和暴力的玩具、饰品。认真落实营业场所审核公示制,不得在可能干扰学校教学秩序的地方设立经营性娱乐场所。严格执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专项整治的有关规定,在2006年前关闭所有录像放映场所。各类媒体要坚持守土有责,自觉抵制低俗之风,消除广播影视和报刊中的不健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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