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强化青少年德育辅导员队伍建设。推荐、选派业务过硬、工作热情高、创新能力强的优秀青年教师,担任团干部和少先队辅导员。市、县两级应在同级团委或教育行政部门设少先队教育团工委书记和总辅导员。加强中学团干部和少先队辅导员的培训,选聘优秀社会人士担任志愿辅导员。
(三)进一步发挥家庭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基础作用
1.发挥家庭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中的第一课堂作用。家长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任老师。要加强对家长的培训教育,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推广家庭教育的成功实践和经验,树立一批科学培养子女的典型,努力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成才观。
2.规范和发展家长学校,提高家庭教育的覆盖率。以先进示范和评估督查为手段,进一步规范、巩固和发展家长学校,促进家长学校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办好中小学、幼儿园的家长学校,丰富培训内容,提高规范化办学水平。大力发展社区家长学校,把科学育儿思想、内容、方式渗透到社区市民学校、妇女学校、老年学校的学习培训中,覆盖到社区、学校、单位和流动人口。
3.加强对家庭教育工作的管理与指导。建立党委领导下的以妇联、教育部门为主,关工委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各级家庭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努力探索家庭教育的新途径、新手段、新模式,重点对家庭道德教育、家庭教育规律、家庭法制建设、流动人口家庭教育等问题进行研究探索。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并纳入基层文明创建工作。
四、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良好氛围
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既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举措,又是紧迫的现实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参与。当前,要抓好一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未成年人欢迎的实事好事,重点实施“五大工程”。
1.积极实施以建设使用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重点的“阵地工程”。加强各级各类文化场馆建设,完善文化基础设施,落实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其他文化场馆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的政策,在各级公共图书馆开设少儿阅览室,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作用。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与浙江秀丽山水、现代化建设成就相融合,形成“红色旅游线”,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改革开放成果教育。加强对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纪念馆、展览馆、烈士陵园以及风景名胜地等解说人员和导游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讲解业务水平。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督查和评估机制,切实加强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未成年人专门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确保到“十五”期末全省每个县(市)至少建有一所青少年活动中心。已有的未成年人专门活动场所,要以面向未成年人、服务未成年人为宗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积极开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活动,融思想道德建设于生动活泼的宣教活动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