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
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
(浙委[2004]14号 2004年6月25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提高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大战略意义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中央从推进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事关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的战略工程,是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的希望工程,是关系亿万家庭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工程。
目前,我省有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近1000万,约占全省人口的20%,他们是未来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设者,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接班人。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采取一系列措施,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环境。但是,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也面临严峻挑战。西方敌对势力同我争夺下一代的斗争日益尖锐和复杂,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向我未成年人传播西方资产阶级的政治观点、价值观念、生活方式,以达到西化、分化的政治图谋。随着经济结构加速调整,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一些成年人不正确的价值观给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带来负面影响。国际互联网以及其他传媒传播的一些腐朽落后文化和有害信息,对未成年人身心发育也产生了不良作用。总之,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各种社会消极因素和思想观念依然存在,诱发青少年犯罪的因素还比较多。对此,我们必须高度警惕,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不适应之处和薄弱环节,切实负起责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二、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进行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重点,以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为基础,紧密结合贯彻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遵循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规律,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努力培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主要任务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