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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预防控制艾滋病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暗娼和吸毒人群的艾滋病预防知识知晓率2005年达到70%,2008年达到90%以上。
  (3)减少社会对HIV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歧视。
  2.工作措施
  由市委宣传部牵头,成立由宣传、广电、文化(新闻出版)、教育、卫生、公安部门组成的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组,负责对全市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监督和检查指导。采取分级培训与分类指导相结合、面上工作与点上工作相结合、大众传媒与社会宣传相结合、形式与内容相结合,在机关、企事业、学校等单位和广大农村,广泛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普及教育。
  (1)提高各级宣传教育工作人员的工作技能和工作质量。市级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组负责组织对县(市)区和市级各部、委、办、局宣传教育师资人员、宣传骨干的培训工作。2004年12月31日前,市级举办县(市)区宣传教育师资人员培训班10期,每期40人,共400人,每期时间2—3天,各县(市)区经过培训的师资人员负责当地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工作人员的培训;举办市级各委、办、局、社会团体及企事业单位宣传骨干培训8期,每期40人,共320人,每期时间2—3天,经过培训的宣传骨干负责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各县(市)区培训工作参照市级分别组织实施,全市的培训工作于2005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2004年底前,编辑、出版、发放防治艾滋病知识培训手册。
  (2)充分发挥宣传教育骨干的作用。各级宣传骨干要以各种形式做好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的宣传教育工作。
  (3)面向基层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2004年底前,开发、印制各种宣传画、宣传挂图、科普小卡片,编辑、出版、发行科普知识宣传VCD光碟等。
  将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纳入社区卫生服务规划和健康教育计划,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技术指导任务。通过购置防治艾滋病宣传书籍或相关报刊供社区群众阅读,散发防治艾滋病宣传单等资料,利用社区宣传栏等大众传播媒介宣传,对防治艾滋病健康教育积极分子给以奖励,在宾馆、理发店等处可放置或张贴有针对性的防治艾滋病健康教育材料等,进行广泛的社区宣传教育活动。
  (4)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广泛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昆明日报、昆明电视台、昆明人民广播电台要开设防治艾滋病宣传专栏;广播、电视要根据宣传主题,制作、播放公益广告。
  (5)加强对青少年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在各大中专院校及中学学生中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开设健康教育课,向全市普通高校、全日制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入学新生发放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宣传材料,使学校师生的宣传教育覆盖面达100%;建成区普通中学要将艾滋病预防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程,开课率达100%,其他地区中学开课率达85%以上。举办专题讲座,开展预防艾滋病知识、性知识、性道德和法制教育活动;分批组织全市中小学生进行防治艾滋病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学校艾滋病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应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制定的《学校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基本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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