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昆明市预防控制艾滋病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昆政办通[2004]8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云南省艾滋病防治办法》和云南省艾滋病防治六项工程,现将《昆明市预防控制艾滋病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00四年七月十六日
昆明市预防控制艾滋病工作实施意见
为有效地预防控制艾滋病在我市的流行和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确保全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云南省艾滋病防治办法》和云南省艾滋病防治六项工程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昆明市艾滋病流行情况
昆明市于1987年发现首例艾滋病病人(美国旅游者),1989年起开展艾滋病监测工作,1992年发现首例本地艾滋病感染者,1995年以后疫情呈逐年上升趋势,1998年艾滋病疫情波及全市14个县(市)区,2000年出现母婴垂直传播,截至2003年底,全市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1567例,感染者大多数为青壮年,传播渠道已由流行初期单一的吸毒者共用注射器,发展到性传播、母婴传播等多种渠道并存。艾滋病病毒已经通过高危人群进入了我市的一般人群,艾滋病流行的危险性正在逐年增大,对我市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影响也日益显现。
二、总体目标
严厉打击卖淫嫖娼、吸毒贩毒、非法采供血液等违法犯罪活动,阻断艾滋病传播途径,实施全民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广泛推广使用安全套,开展吸毒人群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和清洁针具交换,落实对艾滋病人的关怀、治疗和救助,遏制艾滋病在我市的传播和蔓延,降低艾滋病感染率。
三、工作目标及措施
(一)净化社会环境,阻断艾滋病传播途径
1.工作目标
实现旅馆业和娱乐服务场所规范化管理;卖淫嫖娼现象得到明显的遏制;阻断非法采供血液传播艾滋病;吸毒人数逐年减少,毒品供应和消费市场明显萎缩;戒毒场所收戒吸毒人员占60%以上,社会面上基本无失控吸毒人员;在校学生毒品危害和艾滋病预防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民警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