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生态、经济“三大效益”协调统一的原则。在改革中,既要确保水利工程社会、生态效益的充分发挥,又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降低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实现社会、生态和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
2.“建管并重”的原则。既要重视水利工程的建设,也要重视水利工程的管理,在加大工程建设投入的同时加大工程管理投入,从根本上解决“重建轻管”问题。
3.责、权、利统一的原则。既要明确政府各有关部门和水管单位的权利与责任,又要在水管单位内部建立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使管理责任、工作绩效和职工的切身利益紧密挂钩,责权利统一,把管理者、经营者和劳动者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
4.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兼顾的原则。既要从行业的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以改革促发展,又要积极稳妥,把握好时机与进程,兼顾多方面的承受能力,以稳定促发展,确保改革目标的顺利实现。
5.近期目标与长远发展相一致的原则。既要努力实现水管单位体制改革的近期目标,又要确保新的管理体制有利于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6.四个“有利于”的原则。既要有利于水利工程管理成本的减少,又要有利于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还要有利新建水利工程投融资体制建设,更要有利于水资源的保护和优化配置。
(三)改革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
1.改革的目标:通过改革,基本建立符合昆明市情、水情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充满生机活力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主要任务:建立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建立管理科学、经营规范的水管单位运行机制;建立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水利维修养护体系;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和有效的水费计收方式;建立规范的资金投入、使用、管理与监督机制;建立较为完善的政策、法律支撑体系。
3.时间要求:全市水管体制改革,按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分二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04年为全面组织实施阶段。2004年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市级《实施方案》,结合实际,认真编制本县(市)区《实施方案》,报当地政府审批后,发布实施。各县(市)区要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深化内部改革。西山区、东川区、呈贡县、晋宁县、富民县、石林县、禄劝县要基本完成水管单位体制改革任务,初步建立起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其余县(市)区要完成水管单位体制改革任务的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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