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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意见的通知

  5.充分利用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打破条块分割,面向农村,扩大招生规模。从2004年起,位于城区的中等职业学校,每年招收的农村学生应占一定比例,农村学生初中毕业后培训主要依托职业教育中心、农村初中和农村广播电视教育站,由职业教育机构组织和实施。各地要加强对职业教育机构的建设和领导,给予必要的人、财、物支持。
  6.建立并完善市、县、乡上下贯通的农业科技教育培训体系,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新型农业科技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为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提供智力支持。整合乡镇教育资源,建立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与县职业中学联合的培训网络,采取“一校两牌,日校办夜校”等形式,积极开展农村文化教育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工程。
  1.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精神,加强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以养成教育和诚实守信为重点,落实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提高学生思想道德水准,促进学校、社会、家庭教育有机结合,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以新课程深入推进为突破口,深化教学改革。农村中小学教育内容的选择、地方课程的设置以及教学活动的开展,在实现国家规定的基础教育基本要求的同时,要紧密联系当地农村实际,突出农村特色。鼓励农村学校根据当地实际和学生需要开发学校课程。在农村初、高中适当增加职业教育的内容,继续开展“绿色证书”教育,并积极创造条件,利用职业学校的资源,开设以实用技术为主的课程,鼓励学生在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绿色证书。
  3.学校要认真执行课程计划,开齐课程,上足课时,强化学校教学常规管理,抓好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每一环节,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认真贯彻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例,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加强艺术课教学,重视美育教育和安全教育,并渗透到各科教学和各项活动之中。
  4.市、县(市)区教研部门要建立、健全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测、评价、分析、指导制度,对学校教学做到及时诊断、及时分析、及时指导、及时调整,缩小学校间的差距,提高整体办学水平。
  5.加强基础教育的质量监控,建立对学校、教师、学生的科学评价体系,树立全面发展的质量观,把对教育教学质量的管理贯穿于学校工作的全过程。引导和激励学校通过内涵发展,整体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形成学校自主发展机制;建立跟踪、监测、评估、反馈机制,提高小学、初中毕业生的全科合格率和优秀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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