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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农村教育改革与发展意见的通知

  3.严格掌握校长任职条件,积极推行校长聘任制。坚持把公开选拔、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作为选拔任用校长的主要方式。切实扩大民主,保障教职工对校长选拔任用工作的参与和监督。实行校长任期制,对考核不合格或严重失职、渎职者,应及时予以解聘或撤职。逐步取消中小学校的行政级别,积极探索体现中小学特点和规律的管理制度。
  4.建立城镇中小学教师到乡村任教服务制度。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务,应具有在农村中小学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适当提高乡村中小学中、高级教师职务岗位比例。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区域内城乡“校对校”教师定期交流制度,继续选拔郊县(市)区学校教师到主城区优质学校挂职锻炼和学习进修,以新课程、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重点,认真做好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对386个重点扶持村的完小校长和骨干教师,分批分期,市级每年组织一次免费学习培训。
  5.加强县(市)区教师进修学校的建设,使之成为农村中小学教师进修学习和专业发展的重要阵地。市、县(市)区按照《云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省政府35号令),落实教师培训专款,对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教师逐步实行免费培训。
  (五)职业技术培训工程。
  1.各级政府要结合实际,建立“农科教结合”联席会议制度,由政府主管领导负责,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确定任务,明确分工。农业、科技、教育等部门应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农科教结合,形成科技部门立项目、教育部门培训、农业部门推广的运行机制。
  2.以就业为导向,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各县(市)区要重点建设1所有特色、有骨干专业,规模在800人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加强对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的指导,利用社会就业服务体系,为毕业生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和便利条件。
  3.以农民培训为重点,大力开展农村成人教育。普遍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全市每年培训45万人次;积极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每年培训5万人次。坚持培训与市场挂钩,鼓励和支持“订单”培养,先培训后输出,逐步形成政府扶持、用人单位出资、培训机构减免、农民适当分担的投入机制。
  4.职业学校要实行多样、灵活、开放的办学模式,把教育教学与生产实践、社会服务、技术推广结合起来,加强实践教学和就业能力的培养。在开展学历教育的同时,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适应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改革教学管理制度,实行灵活的教学和学籍管理,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方便学生工学交替、半工半读,分段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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