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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昆政办通[2004]1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委会:
  根据国家发改委“十一五”规划编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发改委开展“十一五”规划调研工作的总体要求,为做好我市“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市发改委制定的《昆明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市发改委联系,共同协商解决。

                         二00四年八月二十四日

昆明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4年8月20日)



  “十一五”规划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对于推进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现代新昆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切实做好规划的研究编制工作,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现提出以下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一、“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要求
  今后五年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现代新昆明的关键时期。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编制“十一五”规划对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结合自身实际,全面分析国际、国内发展环境,深入研究各种因素的变化和可能存在的问题,密切配合、相互衔接,进一步增强调研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开放性、可行性,为编制好“十一五”规划打下基础。在规划理念上,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在规划体系上,坚持把编制和实施区域规划放到突出重要的位置;在编制程序上,坚持建立规范化的民主制度、衔接制度、论证制度、公布制度以及备案和评估制度,做好规划编制工作。
  二、“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
  编制“十一五”规划是今明两年的一项重要任务,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编制过程中有许多问题需要及时研究解决,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一)成立昆明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全面负责规划研究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主要职责是协调、督促、检查规划研究编制日常工作,协调组织“十一五”规划重大课题研究;起草“十一五”规划纲要文本;对工作进度及存在问题及时整理反馈;联系专家咨询及课题相关事宜。
  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工作机构,并设立联络员与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联络和协调,同步开展“十一五”规划编制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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