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
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4]16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自治区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自治区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的力度,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经济发展“三突破”目标,根据2004年6月30日自治区党委书记办公会议和8月29日全区书记、市长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并在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推进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建若干项目推进工作小组,由自治区各位副主席分工负责,进一步加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力度。
一、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负责的项目分工
郭声琨副主席负责铝工业项目;李金早副主席负责林浆纸和钢铁项目;张文学副主席负责沿海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项目;吴恒副主席负责高新技术开发区和工业园区项目;孙瑜副主席负责农产品加工和农林水项目;杨道喜副主席负责交通、电力、石化项目;刘新文副主席负责侨务引资项目;马飚副主席负责县域经济项目。
二、成立8个项目推进工作小组
根据重大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工作要求,成立8个相应的项目推进工作小组,专项负责所属项目的前期推进工作。
(一)铝工业项目推进工作小组。郭声琨副主席任组长,百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发改委、经委、财政厅、建设厅、国土资源厅、水利厅、交通厅、林业局、环保局,广西电力有限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成员单位。具体负责华银氧化铝一期工程、平果铝氧化铝三期工程、平果电解铝二期工程等项目的推进工作。
(二)林浆纸和钢铁项目推进工作小组。李金早副主席任组长,钦州、北海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发改委、林业局、建设厅、国土资源厅、水利厅、环保局,柳州钢铁(集团)公司为成员单位。具体负责金桂浆纸业一期工程、中外合资北海林浆纸一体化项目、柳钢异地改造防城港企沙千万吨级钢铁厂等项目的推进工作。
(三)沿海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项目推进工作小组。张文学副主席任组长,北海、钦州、防城港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建设厅、国土资源厅、水利厅、交通厅、林业局、环保局,广西电力有限公司为成员单位。具体负责《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重大项目审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4年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新开工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4]26号)要求推进的沿海基础设施项目的推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