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经委
开展资源节约活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4]16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经委制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资源节约活动联席会议制度》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九月三十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资源节约活动联席会议制度
(自治区经委 2004年9月1日)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4]30号)要求,扎实推进我区资源节约活动的深入开展,形成各部门联合协调机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资源节约活动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联席会议的组成
联席会议设组长、副组长和成员。
组 长:杨道喜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何国林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冯祖华 自治区经委主任
邱祖强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万富 自治区经委副主任
曹国生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蔡德所 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成 员:车芳仁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黎明智 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张忠国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姚鸿业 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
韦祖汉 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
刘经纶 自治区商务厅助理巡视员
管跃庆 自治区国资委副主任
程志宏 自治区环保局副局长
苏新生 自治区广电局副局长
江建伟 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何 东 自治区质监局副局长
丁明强 自治区国税局副局长
陈其娴 自治区旅游局副局长
朱树华 自治区外事办纪检组长
陈伟雄 自治区法制办副主任
全桂寿 共青团广西区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