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经委开展资源节约活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经委
开展资源节约活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4]16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经委制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资源节约活动联席会议制度》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九月三十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资源节约活动联席会议制度

(自治区经委 2004年9月1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4]30号)要求,扎实推进我区资源节约活动的深入开展,形成各部门联合协调机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资源节约活动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联席会议的组成
  联席会议设组长、副组长和成员。
  组 长:杨道喜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何国林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冯祖华 自治区经委主任
      邱祖强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万富 自治区经委副主任
      曹国生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蔡德所 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成 员:车芳仁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黎明智 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张忠国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姚鸿业 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
      韦祖汉 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
      刘经纶 自治区商务厅助理巡视员
      管跃庆 自治区国资委副主任
      程志宏 自治区环保局副局长
      苏新生 自治区广电局副局长
      江建伟 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何 东 自治区质监局副局长
      丁明强 自治区国税局副局长
      陈其娴 自治区旅游局副局长
      朱树华 自治区外事办纪检组长
      陈伟雄 自治区法制办副主任
      全桂寿 共青团广西区委副书记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