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建立农村职业培训与劳动力转移的衔接机制。认真贯彻《省农业厅等六部门关于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的通知》(鲁农科教字[2004]9号),按照“政府扶持、齐抓共管、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整合资源、创新机制、按需培训、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好转移培训的各项工作。各地要结合我省产业布局和区域发展规划,坚持就地转移与跨地区转移相结合、培训农民与提升产业相结合,积极实施“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各级政府要积极开拓农村劳动力输出渠道。要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乡(镇)求职资源信息库和资源供求服务网络,及时准确地发布劳务供求信息。要面向市场,以需定培,形成培训、就业后管理教育为一体的一条龙服务。要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对口支援和帮扶工作,落实好《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教职成[2003]6号文件开展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中等职业教育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的意见》(鲁教职字[2004]17号)精神,做好城市与农村、东部与西部合作办学、联合招生工作,重点抓好30个强县对30个欠发达县的对口合作办学工作。重视城市职业教育资源向农村开放,并积极帮助农村和西部地区学生在城市和东部地区就业。要加大在岗农民工的培训力度,支持和鼓励行业、企业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民工学校,同时充分利用社区内各种教育资源,开展面向下岗职工、农民工的教育培训。
四、坚持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增强职业教育的办学活力
11.进一步扩大办学自主权。要积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促进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逐步扩大职业院校在办学、招生、专业设置、学籍管理、课程开发与教师聘任、教材选用等方面的自主权,提高面向社会、面向市场依法自主办学的活力。鼓励公办职业学校引进民办机制,积极探索与企事业单位、其他教育机构、社会团体及个人合作方式,实行多元投资并举的办学运行机制。
12.坚持面向市场办学,深化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根据社会需求,特别是我省胶东半岛制造业基地建设和我省汽车、船舶、石化、纺织服装、家电、电子信息、食品等七大产业链发展需求设置专业,开发培训项目,推进精品专业或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和精品教材的建设,增强职业教育的针对性和适应性。进一步推广平度“双元制”办学模式,推动产教结合和校企合作,积极开展“订单式”培养培训。在全省25个“双元制”试点县(市、区)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争取用3至5年在全省建立100个“双元制”试点基地,基本达到每县(市、区)1处。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推动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认真实施教育部等六部门提出的“职业院校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计划”,全面贯彻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全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和新技师培养计划,力争用3至5年的时间,在数控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医疗护理、通信、金融、保险、物流等专业领域培养毕业生10万人,提供短期技能培训30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