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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2.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改革创新,面向社会,面向市场,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人为本,以质取胜,大力培养数以千万计的高素质的劳动者,为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持。
  3.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争取用3至5年的时间,建立起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职业教育体系。要按照“设施先进、专业配套、结构合理、机制灵活、富有活力”的要求加强职业教育。在高中阶段教育中,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办学规模要保持大致相当,有条件的地方职业教育所占比例应该更高一些;在高等教育中,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应占一半以上。要巩固、加强、优化和充分利用现有职业教育资源,促进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办出特色,提高效益。凡是由中等职业学校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的可以保留中等职业学校的牌子,充分发挥中职和高职两个方面的优势。要按照“政府宏观调控、市场需求引导、企业自主培训、全员终身学习”的要求,大力加强在职职工的职业培训,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切实加强职前教育与职后培训的有机衔接,把加强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落到实处。
  4.努力建设一批示范学校、实习实训基地和示范专业。要把县级中等职业学校或职业教育中心建设放到与普通高中学校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每个县(市、区)至少要重点建设好1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或职业教育中心,每个设区的市要重点建设好1所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和高级技工学校,有条件的大企业要建立职业教育学校、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积极探索以优质职业教育资源为龙头,带动其他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加盟的集团化、连锁式发展模式,增强职业教育主动服务区域经济的能力。精心实施职业教育“十、百、千工程”,争取用3至5年的时间,在全省重点建设10处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100所高水平的骨干示范职业院校、1000个具有现代职业教育特色和水平的示范专业(点),带动我省职业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强化政府统筹,坚持宏观指导,促进职业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5.认真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职业教育统筹管理的通知》(鲁政办发[2003]97号),进一步完善“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大市、县(市、区)政府对职业教育统筹协调的力度,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在省政府领导下,建立由省教育厅牵头,省发改委、经贸委、财政厅、人事厅、劳动保障厅和农业厅等部门参加的山东省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县两级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定期组织职业教育专题调研,定期召开职业教育专题会议,着力研究解决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切实加强政府对职业教育的统筹、协调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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