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生育保险
2004年生育保险社会统筹全面实施运转,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实现生育保险全市覆盖。按照市政府研究通过的《烟台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启动市直单位生育保险社会统筹,尚未启动生育保险的县市区要按照文件确定的基本原则和政策抓紧运作,上半年进入实运转。二是实现生育保险参保率90%以上。已开展生育保险工作的县市区,要在调整和完善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稳步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尚未启动的县市区要一步到位,力争做到应保尽保。三是建立完备的生育保险配套政策。围绕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管理、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统筹项目审核等关键环节,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并搞好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的政策衔接和计算机网络之间的信息共享。2004年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6万人以上。
六、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2004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总体目标是:继续扩大投保面,提高投保率,增加投保额,促进农民养老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落实两项工作任务:一是积极探索解决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失地不失保,失地不失业”。二是制定出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经费管理使用意见,确保基金安全增值。2004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投保续保农民60万人以上,投保额9000万元以上,基金运营增值5200万元以上。
烟台市扩大就业再就业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扩大就业再就业工程”,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就业再就业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政府促进就业、市场调节就业、劳动者自主择业”的方针,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完善和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强化就业服务,保持就业局势稳定,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004年,全市新增就业岗位12万个,实现城镇就业再就业10万人,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3万人,困难群体再就业5000人。农村劳动力输出就业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4%以内。
二、工作重点
(一)实现就业目标责任制度化
1.完善就业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市政府每年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就业再就业目标责任书,将控制失业率、净增就业岗位、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再就业资金投入、帮扶困难群体再就业等工作目标列入对各县市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要按照目标责任书要求,把控制失业率和增加就业岗位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逐级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